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估算依据
(1)《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关于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建设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计财规字[2000]64号);
(2)《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399-2006);
(3)《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林计发[2002]242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工作的决定》(林科发[2005]184号);
(5)《自然保护区工程设计规范》;
(6)《建筑工程技术经济参考手册》;
(7)《林业建设工程估算编制办法》;
(8)自然保护区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参数;
(9)当地市场2013年的材料价格。
估算原则
(1)坚持“全面规划、科学发展、分期实施、重点投放、经济合理、注重效果”的原则。
(2)坚持事权划分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和保护区共同承担建设资金。
估算范围及相关说明
(1)本规划投资估算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工程建设、科研监测建设、科普宣教工程建设、生态旅游工程建设等。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按财建字(2002)394号文的规定计取;工程勘察费按工程费用的1%计取;工程设计费按计价格[2002]10号计取(工程费用的3.5%);前期工作费按实际支出计取;招投标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工程建设监理费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
(3)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5%计取。
投资估算
经估算,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9339.84万元,其中:公益性项目投资15398.84万元,占总投资的79.6%;经营性项目投资394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4%。
(1)公益性项目投资15398.84万元(详见附表8-1),占总投资的77.9%,其中:
— 按费用构成分:
自然保护与恢复工程7497.00万元,占公益性项目投资的48.7%;
科研与监测工程2007.60万元,占公益性项目投资的13.0%;
宣教工程1038.60万元,占公益性项目投资的6.7%;
社区发展与共建共管工程873.75万元,占公益性项目投资的5.7%;
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2505.10万元,占公益性项目投资的16.3%;
工程建设其它费743.51万元,占公益性项目投资的4.8%;
预备费733.28万元,占公益性项目投资的4.8%。
(2)经营性项目投资3941.0万元(详见附表8-2),占总投资的20.4%,其中:
— 按费用构成分:
生态旅游工程投资1976.0万元,占经营性投资的50.1%;
自然资源经营利用工程1965.0万元,占经营性投资的49.9%;
— 按投资期限分:
前期(2014年~2019年):870.0万元,占经营性投资的22.1%;
后期(2020年~2025年):3071.0万元,占经营性投资的77.9%。
投资计划安排
规划前期优先安排的项目投资包括:自然保护与恢复工程、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科研与监测工程、宣教工程、社区发展与共建共管工程等。
规划后期项目投资包括:部分生态旅游工程、自然资源经营利用工程及规划近期未建设完成的工程项目等。
结合保护区实际需要和项目实施情况,投资计划安排如下:
—公益性项目按投资期限分:前期(2014年~2019年)投入9015.99万元,占公益性项目投资的58.5%;后期(2020年~2025年)投入6382.85万元,占公益性项目投资的41.5%。
—经营性项目按投资期限分:前期(2014年~2019年)投入870.0万元,占经营性投资的22.1%;后期(2020年~2025年)投入3071.0万元,占经营性投资的77.9%。
资金筹措
大理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属于社会公益事业,以自然保护与恢复工程、科研与监测工程、宣教工程、社区共管工程、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为主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以生态旅游工程、自然资源经营利用工程为主的经营性项目,由地方招商引资解决。保护区需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争取国内外企业、组织等社会资金。
事业费估算
根据《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399-2006)规定,事业费测算依据保护区事业费支出现状以及保护区组织机构调整和编制情况,分别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逐项进行测算。
自然保护区事业费包括职工工资、福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201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以及保护区事业费支出现状,自然保护区规划人员编制有224名,按每人每年7万元计,保护区的事业费预算为每年1568万元,12年共为18816万元,视工资水平、物价指数变动情况,逐年予以调整。事业费测算详见表8-1。
表8-1 保护区行政事业费测算表
序号 |
项目 |
人均事业费(万元) |
人员编制(个) |
事业费估算 |
内容 |
1 |
工资 |
6 |
224 |
1344 |
基本工资、补助及其它工资性支出 |
2 |
职工福利 |
0.2 |
224 |
44.8 |
工会经费等福利性支出 |
3 |
社会保障 |
0.5 |
224 |
112 |
医疗等保障性支出 |
4 |
公务费 |
0.3 |
224 |
67.2 |
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车辆维护等费用 |
合计 |
|
7 |
224 |
1568 |
|